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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花台区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手册

发布时间:2016/2/25 11:23:00 作者:教导处 浏览量:2021

总 则

第一条 为确保“学校发展、教师发展、学生发展”的教育理念落在实处,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,推进教学管理的精细化,建立综合性、激励性、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教学常规管理细则。

第二条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规范,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。它既是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,又是教师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。

第三条 教学常规管理,一般包括教学组织管理、教学计划管理、教师教学管理、学生学习管理、教学研究管理、考试与评价管理六个方面的内容。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教学秩序,落实管理效能,促进持续发展。

教学组织管理

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,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。学校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,教务(导)处、教科室分工负责,年级部(组)、教研组、备课组分级管理的教学常规管理体系。

第五条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,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是校长的主要任务,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职责有:

(一)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教育政策和法规,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按教学规律办学,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
(二)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基本学制、课程方案和人员编制标准等规定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。不随意增减、变更课程和课时,停课须经区教育局批准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作业总量。

(三)合理配备教务(导)主任、教科室主任、年级部(组)主任(组长)、教研组长和学科教师,健全教学管理机构。

(四)落实教学例会制、年级负责制、岗位责任制和教师轮岗制,健全以校为本的课程开发、教研、培训、质量监测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;依法治教,推动学校教学工作有效运转。

(五)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教学动态,营造良好的学风、教风和校风。按规定兼课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,做好听课笔记,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

(六)每学期组织教师全面总结教学工作,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科学、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估。

第六条 教务(导)处是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枢纽。教务(导)主任是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助手,其职责是:

(一)协助校长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,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及质量提升措施,做好教学常规管理。客观、公正地推荐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,合理建议学科教师配备,恰当确定教师工作量。

(二)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合理安排课程和作息时间,开齐开足各类课程,不随意增减或变更课程和课时。

(三)按规定兼课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,做好听课笔记,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善于总结和提升教师教学经验,为改进教学服务。

(四)协助校长管理好教研组工作,检查和指导教研组工作落实情况,并做好对教研组工作的评价。

(五)协助校长定期组织教师业务培训,抓好教学“六认真”工作,落实教师培养计划,建立教师业务档案,做好教师业务考核。

(六)定期开展教学研讨、教学展示及各种教学竞赛活动,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,落实学校各学科教学质量评估。

(七)做好学校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,规范学籍管理,抓好各专用教室的建设与管理。

(八)做好考试命题和考务管理,严格组织考试,细致做好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。

第七条 教研组长是教务(导)主任的助手,是学科教学及校本教研的组织人,应协助教务(导)主任履行以下职责:

()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学科教研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(二)了解本学科组教师教学情况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,做好听课笔记,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

()组织学科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和教材,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和组内课堂教学研讨活动。

()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校本课程开发,组织研究性学习、社会调查、学科兴趣小组活动以及各类学生的分层辅导。

() 带领组内教师开展课题研究,指导撰写教学论文或案例,组织教学经验和成果交流,整合教学资源,共享研究成果。

()指导和帮助组内青年教师制定业务提升计划,落实师徒结对活动,帮助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。

()协助教务(导)主任控制好学生作业量,参与学校组织的对本学科教师作业批阅情况的检查与评价。

() 定期做好学科教研组教学过程性资料的归类整理,协助教务(导)主任做好学科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测工作。

教学计划管理

第八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制定,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;教导处工作计划由教务(导)主任制定,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;年级部(组)、教研组工作计划分别由年级部(组)主任、(组长)制定,经教务(导)主任审批后执行;教师教学工作计划经教研组长审阅后执行。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
第九条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,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面向全体学生,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。计划要切合实际,目标具体,定位准确,措施有力。各项教学工作计划要注意前后衔接,既目标一致,又各有侧重,形成完善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体系。

第十条 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教学条件: 教学条件的分析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。主要内容有对上学期(学年)教学质量的分析,对过去教学工作经验教训的概括,对现有生源状况和所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的估计。

(二)教学目标:确定教学工作目标、任务和要求,应依据国家的课程计划、课程标准,结合本校、尤其是本班学生的认知与心理实际情况,要合理可行,力求进步和提高。

()教学进度:各学科教师都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,学校教务(导)处要有统一的教学进度管理规范,要重视对教学进度的检查、调控,保证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学进度基本一致。

(四)教学措施:制定教学措施要以实现教学目标、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,符合本校、本组或本班的实际情况,注意统筹兼顾、合理安排,具有针对性、可行性、发展性、整体性。

第十一条 教务(导)处、年级部(组)、教研组和教师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岗位责任,认真执行各自的教学工作计划。教务(导)处应定期检查、通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,督促教研组和教师按计划贯彻落实。

教师教学管理

第十二条 学校要认真抓好教师的备课管理,引导教师通过认真

备课标、备教材、备学生、备方法、备过程、备资源,做到心中有目标,眼中有学生,手中有方法,体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。

第十三条 集体备课是提高备课质量的重要途径,学校对集体备课的时间、形式、内容、主备人等要有明确的要求,做到每个学科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。

第十四条 落实教案检查和评比制度,建立电子教案管理系统。教务(导)处每月至少要进行1次教案检查,并详细记录。严禁教师无教案上课,杜绝照搬、抄袭、用旧教案上课等现象。青年教师要备详案,注重教案的规范性;有经验且优秀的中老年教师可备简案,但教案要适度体现创新。所有教师的教案都要有二次备课和课后反思。

第十五条 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,上课前带齐教案和必要的教具,提前2分钟到岗候课,准时上课、按时下课,并规范进行上下课仪式。教师不得随意缺课和私自调课,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堂,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,不得接打手机。

第十六条 教师课堂教学的各环节必须紧扣教学目标,教学内容准确,教学重点突出,教学难度适当。教师不要随意增减不必要的教学内容,不要随意降低或拔高教学要求。

第十七条 教师教学方法科学,教学手段恰当实用。上课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,关注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,有效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,正确处理讲与练的关系,做到精讲精练,适时适度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

第十八条 教师上课讲究教学艺术,信息传递有效。教学语言精确明快,音量语速适当,语调富有感染力;板书工整扼要,条理分明,实验操作正确熟练;教态庄重大方,亲切自然,富有教学机智,处理突发事件冷静及时,方法得当。

第十九条 建立每日巡课制度,校长、主任应坚持每天巡课,并填好《巡课记录》。各班级要详细登记《班级日志》,记载教师每天上课情况。教务(导)处应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《班级日志》。

第二十条 学校要加强实验室管理,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、评估。实验教学要做到精心准备、科学演示、手脑并用、不断总结、提高实效。

第二十一条 作业设计要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,选择具有代表性、典型性、综合性的内容,使学生能举一反三,触类旁通。教师要加强作业设计的研究,促进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体验成功、发展能力。

第二十二条 作业布置要坚持“少而精”的原则,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的自由支配时间。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,提倡分层、分类布置作业,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。

第二十三条 作业管理要做到“有发必收, 有收必改, 有改必讲, 有错必纠。教师批改作业必须及时,重在找出作业中的问题和学生学习中的不足,及时调整教和学的要求。教师不得几次作业作一次处理,必须做到当天的作业当天批阅,不允许漏批、误批、拖批。

第二十四条 作业批改必须统一用笔,做到有批改符号、批改等第、批改日期、订正要求,各种批阅符号正确、规范。批改作业后,应及时讲评,并督促学生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或不规范的问题,提倡建立“错题集”。

第二十五条 课外辅导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,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,注重差异,坚持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相结合,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,积极提高辅导的实效性。

第二十六条 对学困生不仅要关注学业上的问题,更要关注心理感受,培养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。教师要建立学困生档案和学困生学习成绩跟踪卡,组织引导班级学生合作学习,互相帮助,共同提高。

第二十七条 教师不得占用学生的体育课、自习课、综合实践活动课、社团活动等课时用于辅导。

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“五严规定”,严禁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集体补课,不得以“培优辅差”的名义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,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,严禁教师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。

学生学习管理

第二十九条 抓好学生课前预习,通过课前预习使学生建立新旧知识联系,做好学习新知的准备,掌握学习的主动权。课前预习要做到内容明确,方法科学,思考深入。

第三十条 围绕课堂学习任务,学生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,坚持眼、耳、手、口、脑并用,进行思考、质疑、辨析、表达、总结,通过自主、合作、探究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,达成预期学习目标。

第三十一条 抓好学生课后复习指导,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复习方法。学生复习要做到深入思考,及时反思,认真总结,有效提高。

第三十二条 学生作业要做到书写工整,步骤完整,格式规范,及时上交。作业有错要及时订正,并重视分析错误原因,提倡建立错例集,经常反思,防止同类错误再次发生。

教学研究管理

第三十三条 教务(导)处和教科室(教研中心)要发挥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作用,从学校教育教学问题和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研究课题,组织骨干力量协作攻关。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,普及教育教学理论,传递教研教改信息,培养教师教学研究能力。

第三十四条 加强教师业务学习,通过专家讲座、课例研讨、专题活动、技能竞赛等形式,引导教师系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,全面提高教学技能和素养。鼓励教师自主学习、自我反思,养成撰写教育叙事、教学案例、教学论文的研究习惯。

第三十五条 教研组应从本组的实际出发,指导教师搞好教学观摩、教学研讨、教学交流等活动。每学期,各学科教研组和备课组要至少组织开展6次校本教研活动,每次活动要做到四定一有,即:定时间、定地点、定人员、定专题,有记录。

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,有效开展校本研训活动,让教师学会在行动中研究,在研究中反思,在反思中学习,在学习中成长。

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(其中职初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),并认真做好记录。每学期末,教务(导)处要对教师的听课笔记进行检查、记载。

第三十八条 教师要勤写教学反思,反思的呈现形式可以是“课后记”、“教后感”、“观课感”、“教育叙事”等。每位教师每学期写教学反思应不少于4篇,其中至少有1篇是800字以上有一定深度和质量的教学反思在学科组或校内交流,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。倡导教师将教学反思报刊发表或上网交流。

第三十九条 认真、扎实、有效抓好教学研究的“八个一”,即:教师每学年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,订一本教育期刊并坚持阅读,上好一节公开课,提供一份用于评比或交流的教学设计或多媒体课件,精心设计一份学科试卷,参与或主持一个教研课题,撰写一篇教研论文、案例或总结,参加一次专业技能或教学基本功竞赛。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,鼓励教师在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,展示学术成果。

第四十条 区级以上(含)各学科名师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,每学年要至少开设1次区级以上(含)的教学观摩课、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,至少撰写1篇教学论文或案例,并在市级获奖或发表。

考试与评价管理

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所具有的诊断、反馈、导

向、激励和促进发展的功能,合理利用考试得到的信息资源,为教师

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。

第四十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形式有考试(检测)、考查、考核等。检测分为单元检测、期中检测和期末检测,单元测试由年级组负责组织实施,期中和期末检测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组织实施。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,严格控制考试、测验的科目和次数。

第四十三条 加强对教学评价的研究和改革,除笔试外,还可采用听、说、动手操作、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。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评价领域的改革试验,探索有利于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评价方式。

第四十四条 加强考试命题管理,命题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,依据教材,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和智力发展水平。学校重要试卷的编制要有双向细目表,符合721的要求,难度适中、信度可靠、效度良好、长度适宜,有较好的区分度。

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规范考试管理,每次考试要认真制定考务方案,在考场安排、监考、试卷领取与保密、学生信息、成绩录入与统计、开考和结束信号、试卷装订、后勤保障等方面认真细致地做好安排,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认真、规范、严密,做到万无一失。

第四十六条 试卷原则上密封装订,教师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批改,提倡流水阅卷,确保学生成绩的客观公正。评分标准的制定要科学、合理,重视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,促进学生知识技能、应用能力、创新意识的和谐发展。

第四十七条 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,总结教学中的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。重视对学生试卷自我评价的指导,鼓励学生的反思与进步,让学生体验成功与快乐。

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制度,对教学工作负责、教学业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学习成绩优秀、进步显著或有特长的学生给予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