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用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考核办法
发布时间:2016/5/5 7:49:00 作者:信息中心 浏览量:1976
聘用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考核办法
根据人社部门关于职工病事假管理条例,拟定我校管理办法。
1. 事假每天扣除考核100元,不享受满勤奖。整月不上班,当月考核全部扣除。
2. 当月病假(需提供三级医院诊断书及病假条),每天扣除月考核80元。整月不上班,当月考核全部扣除。
3. 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,月累计3天、季度累计8天,学期累计10天,视为矿工,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辞退。
4. 本办法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。
西善桥中心小学
2016.4.30